伊斯兰金融对黄金和白银的交易有明确的表述和规定,例如传承千年的伊斯兰的圣训(Hadith)中明确举例和表述:以金易金、以银易银、交易必须等量交换,若有增加即是Riba(利息)。由于金、银是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时代所使用的货币,因此后人也依据此表述为任何金钱借贷皆不应收取利息的法理证据之一。此外,对于黄金等贵金属的交易,早在2016年,总部位于巴林的伊斯兰金融机构会计和审计组织Accounting and Auditing Organization for Islamic Financial Institutions(AAOIFI)还与总部位于伦敦的世界黄金协会World Gold Council (WGC)联合发布了伊斯兰教法黄金标准。在伊斯兰金融机构会计与审计组织发布的现代伊斯兰金融会计准则《货币交易》章节中也有相关规定和表述。这些表述和标准确定了黄金作为伊斯兰金融行业投资工具的具体规则,也为伊斯兰投资者进入黄金市场奠定了基础。而进一步来看与传统金融市场交易相比,伊斯兰金融对黄金和白银交易有多方面的规定和差异,以下是一些简要的比较: